顯示具有 不動產 標籤的文章。 顯示所有文章
顯示具有 不動產 標籤的文章。 顯示所有文章

2009年9月23日 星期三

自用宅優惠稅率9月22日前儘速申請

本年度(98年)地價稅將於11月1日開徵,繳稅前有一件重要節稅訊息要提醒您,如果您的自用住宅還沒有適用優惠稅率課徵,要把握期限在9月22日前提出申請,經核准後會省下4倍的稅款;如果過期申請,明年起才可以適用。

台北市稅捐處表示,地價稅的基本稅率為千分之10,超過累進起點地價則必須按累進稅率計課地價稅,最高稅率為千分之55。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為千分之2,與一般用地相差4倍以上,而自用住宅用地的必備條件為以下5項,缺一不可:
(一)土地所有權人或配偶、直系親屬在該地設立戶籍。
(二)地上房屋無出租或供營業用之情形。
(三)地上房屋為土地所有權人、配偶或直系親屬所有。
(四)土地所有權人與配偶及未成年親屬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,以一處為限。
(五)都市土地面積以不超過300平方公尺(約90.75坪)為限,非都市土地面積以不超過700平方公尺(約211.75坪)為限。

該處進一步表示,稅法雖然規定土地所有權人、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只能一處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,但是如果同時擁有兩處以上的自用住宅,土地面積合計未超過上述標準,則可以一處由本人、配偶、未成年子女設立戶籍,第二處以上如果有成年的子女、祖父母、父母、岳父母等直系親屬其中一人辦妥戶籍登記,那就可以同時有二處以上的自用住宅適用優惠稅率。


該處特別製作海報提醒民眾,最後申請地價稅享受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的期限是9月22日,如果您的土地供作自用住宅使用,請記得一定要在今年9月22日前向稅捐處提出申請,如在9月23日以後申請,就要等到明年才可享受優惠。 (相關資訊)

2009年9月22日 星期二

預售屋必須公佈公設價格 遏止坪數灌水

現在的預售屋公設比高達3、4成,為了讓消費者在買屋時,清楚自己到底花了多少錢買公設,消保會完成預售屋契約修正草案,未來建商必須依法將主建物、附屬建物和公設的真實售價全部列出來,建商擔心公設價錢見光死,影響買氣,想出適應之計,總價不變的情況下,把公設單坪價格拉低,轉嫁到主建物的每坪售價上,換句話說,房子的每坪價格會比現在還要高。

售屋人員:「開窗戶可以看到上頭的雨遮。」(這是銷售人員的售屋介紹說詞)

但是你知道光是這2個雨遮就要花你多少錢嗎?銷售人員答不出來,行政院消保會要建商得用白紙黑字寫清楚,要求現行預售屋契約書必須修正,除了現行的主建物附屬建物和公設面積比,未來還要把售價一一詳列。

以台北縣永和這間預售屋來看,總價1850萬,45坪每坪要價41萬,每天行動主建物28坪要花1148萬,不一定用不上的的附屬建物,陽台和雨遮加起來5坪竟然要205萬來買,公設12坪近500萬。

一看到自己要花5百萬買公設,看屋民眾心都涼了。看屋民眾:「那要考慮考慮了,(價格公佈)我們可以核算一下我們的預算,到底這樣買起來,是不是划算?」

公設和附屬建物的價格通通見光死,交易習慣改變,建商也有因應之計。建商行銷人員說:「現在附屬建物和公設已經價值變少了,價格變少的部分,就會挪移到主建物這邊,變成由主建物翻攤(總價),(公設)降低的價錢。」

換句話說,建商要賣多少,總價不會變,擔心客戶嫌公設太貴了,只好拉高主建物的單坪售價。要如何保護消費者,消保官再出招,要求主建物的誤差值如果達到3%,買方就可以解約,希望能夠遏止建商坪數灌水的惡習。

本文轉載自TVBS新聞:2009/09/17 13:38 楊茜雯

2009年8月26日 星期三

要10年不吃不喝才能入住台北市

根據行政院主計處最新家庭收支調查結果來計算,台北市的購屋所得比高達10倍,也就是說,想要在台北市擁有一戶3房標準住家,得10年不吃不喝才可能圓夢!

根據主計處最新調查,去年台北市的平均可支配所得為127.1萬元,房價所得比已來到10.4倍,也就是說,民眾要想買一戶35坪的三房兩廳標準住家,得10年半不吃不喝才買得起,創下近7年來的新高,與2001年相比,更是增加了近5年的時間。

以主計處調查的家庭可支配所得五等分位組區分,最低所得者年可支配所得為30.4萬元,最高所得者則為183.5萬元,如果同樣想在台北市買一戶3房總價1,326萬元的住家,最低所得者要43年以上不吃不喝有才可能,而最高所得者只要7年多就可以。

太平洋資產管理公司總經理表示,近年來由於房價持續上漲,但薪水、所得卻是牛步化,因此除了金字塔頂端高所得者外,房價所得比普遍都是向上走高的,形成購屋者負擔一年比一年重的情形。

不過,根據永慶房屋的資料,以一戶30坪的房子、平均總價1219萬元的房子來計算,台北市的購屋所得比則為9.59倍,而台中市為3.44倍,高雄市為2.81倍。

看來想要買台北的房子是越來越困難,那是不是代表準備要移民至鄰近縣市了呢!!!

2009年4月28日 星期二

網路看屋不會告訴你的10件事

標榜24小時可看屋、買方可先線上瀏覽等特性,使得網路看屋成為25~45歲購屋人挑屋的必備方法之一。根據房仲內部調查,有近7成民眾,在接觸經紀人前會先從網路搜尋適合的物件、了解附近環境,甚至加入房地產社群等。
國內目前提供網路看屋服務的網站,包括入口網站如Yahoo! 奇摩、Yam天空、各大房仲公司、房地產社群以及房地產專業平台如樂屋網、吉家網等,為了避免網路看屋與實際看屋出現太大的落差,《Money錢》將告訴你,網路看屋存在哪些盲點?哪些網路訊息只要參考就好。重要的是,網路只是輔助購屋的工具,想買一間好宅,到現場看屋是必要的過程。

1、為吸引買方刻意壓低單價來「釣魚」
網路看屋的優點之一,就是買方可主動過濾物件,避免被業務員牽著鼻子走,到處亂看而浪費時間,因此,愈來愈多民眾願意使用「預約看屋」服務,而這些潛在買方就成為部分不肖仲介「釣魚」的對象。

為了吸引更多買方,部分業者會在未取得屋主同意前,就刻意將網站上的總價下修,或是將車位面積併入權狀,使得每坪單價「看起來」相對便宜。一旦買方主動來電後,通常業者會找出許多無法帶看該間標的的理由,並鼓勵你看另外幾間自己開發的案源。

2、公開刊登精華物件沒說尚未取得屋主委託
景氣冷颼颼,部分仲介為了度小月、搶業績,會私下在網路刊登並未取得屋主或投資客委託的物件。

倘若買方找上門,業者就挾著已有準買主的籌碼,去說服屋主簽下售屋委託;如果屋主仍然不同意委售,再建議買方可以先看同區域的個案。這類情形最容易發生在買氣佳的精華路段。

3、物件相同但各網售價卻不同
擁有買賣雙方資源的房仲和網站業者經常會進行跨界合作。像是永慶房仲網同時提供中信、住商等加盟店的物件資訊;而國內主要入口網站如Yahoo!奇摩、Yam等也有房地產頻道,樂屋網、吉家網等房地產專業平台則與各大仲介合作,建立房地產交易平台。

由於房地產物件資訊均掌握在房仲公司手上,入口及平台網站多少會有資訊落差,而屋主偏好簽下「一般委託合約」,交由不同仲介銷售,因此也會發生相同物件,在不同通路、卻有不同售價的混亂情況。

4、照片含糊帶過多半是避免同業來搶案
不用出門就能看到房屋,是上網看屋的優點之一,由於網路上的實景照片有些是經紀人提供拍攝角度建議,讓專業攝影師現場操刀,或部分由經紀人自己拍攝。如果碰到獨賣(也就是專任委託)案件,為了避免同業干擾或搶案源,有些經紀人會刻意不呈現該棟大樓的外觀,或只拍屋內角落,甚至只有附近學校、捷運等大環境,就想矇混過關,讓你無法清楚了解該物件的座落地點,這樣一來,對上網看屋的消費者來說自然也造成困擾。

5、網路照片很漂亮實際看屋卻有落差
為了讓買方留下好印象,網站上的照片、影片多半經過軟體修飾,經紀人也會擷取最有利銷售的4~6張精美照片放上網,這樣美化、篩選的過程,難免使買方有錯誤期待,等到現場看屋後發現有落差因而產生失望感,也時有所聞。

若與其他電子商務網站相較,網路看屋並不涉及交易與金流,隱惡揚善的照片只能算銷售手法,也無可厚非,只能奉勸買方網路看屋後,還是務必親自到現場一探究竟。

6、搶手的「紅蘋果」物件未必會在網路公開
通常經紀人簽下委託約後,仲介公司會經過三道主要的內部流程,包括製作說明書、產權調查、最後會進行照片或DV的拍攝,大約需要1周工作天,這段資訊空窗期就是經紀人大展身手的好機會。

若是超級搶手的「紅蘋果」物件,經紀人有把握在短時間內當「大炮」,亦即買賣雙方透過同一經紀人成交,就能領到最多的獎金,因此會說服屋主不要將售屋訊息公開在網路,就有不少經紀人私下承認「真正的好蘋果不會出現在網路」的說法。

7、公開成交價格但計算方式可能不同
美國、中國、香港等地的每筆成交價格,在官方網站都能一覽無遺;反觀國內,近1年仲介公司才在官網上公開成交行情資訊,而且只能提供透過自家公司成交的價格。

由於沒有官方、公權力的介入,仲介公司公開的成交行情資訊也並未統一,像是要公布多久前的成交資訊?用總價或單價呈現?車位是否另計?樓高是否標明等等,這些公開的資訊是否事先經過篩選無從得知,也難保正確無誤,以及沒有任何商業利益的色彩。

8、只誇自家件數多不說把已售物件來墊檔
「擁有最多物件」是許多網站行銷手法之一,當然也有不珍惜信譽的業者會將已經過了委託期限或已售出的物件,留在網站做為墊檔資訊,讓買方誤以為「哇!可以挑的物件這麼多。」其實消費者要建立的觀念是,「物件多」並非瀏覽網站的重點,反而是網站能否提供正確、即時的資訊才最重要。

9、提供格局圖或座向但可能與現場有出入
多數網站會提供格局圖或平面圖,但礙於目前格局圖多半是經紀人手繪,再由美工人員繪製,執行的過程難免有丈量或座向標示不清等錯誤。因此網路看屋最好只著重在隔間適不適合為主,別計較比例與座向方位是否正確等細節。不過,由於格局圖屬廣告的一部分,若仲介公司「刻意」美化或修改格局,已屬違法行為,民眾可自行列印格局圖做為自保。

10、連鎖房仲連鎖call原來是客戶資料共用
許多買方都有類似經驗:只要曾經在房仲網站留下聯絡電話,或是經過一次現場看屋、跟特定仲介人員留下資料後,沒多久就會接到不同仲介人員打來的推銷電話或簡訊,煩不勝煩。

這是因為部分房仲業為了提高物件配對成功的機率,希望同仁可以將客戶資料分享給內部同仁,所以就算你只留給特定人員,還是會接到其他不同分店、不同仲介人員的電話。若不想下次碰到這樣情形,請勇敢的拒絕!


【完整內容請見《Money錢》2009年4月號】